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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明日9點半,房祖名涉毒案將在東城法院開庭,成龍稱自己和太太林鳳嬌將不會旁聽。而昨日下午,丰台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對歌手尹相傑批准逮捕。
  2014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發佈消息稱,“25日,北京警方根據群眾舉報,在朝陽某小區將涉毒人員尹某某(男,45歲,歌手)抓獲,現場起獲冰毒等毒品10餘克。經現場檢測,尹某某尿檢呈甲基苯丙胺陽性。該人對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行為供認不諱”。
  昨天下午,最高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尹相傑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經丰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於2015年1月7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對尹相傑批准逮捕”。尹相傑是2014年第12個涉毒的藝人。
  按照刑法,非法持有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者,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據悉,在2007年“保奧運禁毒品志願者在行動”活動中,尹相傑還曾和涉毒歌手謝東,被聘為北京禁毒教育義務宣傳員。
  1月6日下午,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網法事”發佈消息稱,房祖名涉毒案將於1月9日上午9點半於東城法院開庭。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批准逮捕。
  據瞭解,目前公開報道的藝人涉毒犯罪,主要有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兩個罪名。如果藝人隨身攜帶毒品,或在住處藏有毒品,就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提供場所聚眾吸毒,則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原標題:尹相傑昨批捕 房祖名明受審 前者涉嫌持有毒品罪 後者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藝人涉毒犯罪主要涉及這倆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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